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,首次提出“互联网+”战略。宁波市“十二五”期间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取得了较好成效,为“互联网+农业”的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,但也面临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。
目前问题突出表现在:顶层设计缺乏、管理层认识不到位导致“互联网+农业”分散发展,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成为“互联网+农业”发展的短板,农民互联网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使得“互联网+农业”发展内在动力不足等。
为此,建议:政府应坚持“政府引导、需求拉动、突出重点、统筹协同”的原则,理性认识“互联网+”对于促进宁波市现代农业建设的作用。结合宁波市“十三五”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及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实际,制订统一的“互联网+农业”规划、行业标准与规范,明确发展目标,加大对“互联网+农业”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,为“互联网+农业”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。同时,整合现有的农业信息资源,建立面向农业生产、经营、监管等各个环节的宁波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,实现农业生产精准决策,全面提升农业生产和管理效率。
深入农村实际,完善“互联网+农业”的基础设施和技术。要推进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,整合现有村邮站、村级便民服务网点等资源,加强各类涉农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,建立完善农村信息化业务平台,加快研发和推广适合农民特征的低成本易操作智能终端和应用软件。要推动农村生鲜快递平台建设,打破农户产品特别是易烂的生鲜产品原有垄断局面,降低物流成本。同时还应关注农业生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问题,尽量让农业互联网零距离贴近一线农业生产土地。
加强宣传培训,强化示范引领,破解“互联网+农业”实施障碍,带动农业产业健康发展。要培养大批有文化、懂经营、会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,推动“互联网+农业”真正落地实施。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构建工作,打造基于“互联网+”的虚拟网络教育培训环境。要推动智慧农民云平台建设,积极研发智能终端上的在线和互动课堂,真正使农业和农民受惠于“互联网+”革新浪潮。
将“互联网+农业”概念有形化,由简入难,建立一批示范样板工程。如针对农业龙头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不同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,在农业先导区、现代农业园区等重点农业领域,组织实施一批应用物联网的示范工程;建立病虫害远程诊断、专家在线咨询等云服务项目;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题,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“网格化智慧监管”工程等,以示范带动全产业链的整体推进。